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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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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市各项政策和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强化措施,整体推动,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

来源:ZDNET CIO频道【原创】 2012年2月17日

关键字: 十二五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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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以来的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市各项政策和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强化措施,整体推动,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

(一)建立了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规范。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低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05-07连续三年实现了10%提标的基础上,08、09年积极落实各项物价补贴,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时完成了季度和按月复核及审核审批的工作任务,实行分类施保,分类审核管理。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165户4663人,占城镇人口的17%,月发放保障金52万元,物价补贴27万元,人均补差116元。全年发放低保金1007万元,其中生活补贴354万元。预计2010年能够持平。

2、农村低保工作运行良好。我市农村低保是从2007年开始的。2009年,按照省市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对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批。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716户10279人,占农业人口的6.8%,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51元,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90万元。预计2010年4000户11000人。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2004年农村医疗救助逐步实施,2007年城市医疗救助开始实施。经过几年的发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规范。2009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166万元,其中,实施大病救助192人,为5566人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7万元。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208万元,其中,救助城市患重大疾病困难群众211人,为794人缴纳城市医保2.6万元。预计2010年可达400万元。

4、灾民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230万元,救助1.2万人次。预计2010年可发放救灾资金300万元。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

完成了第二次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三个社区均达到了市级和谐社区标准。完成了第六、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协调有关部门,每年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要领导在市党校进行了培训。结合实际,不断探索,继续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2008年被列为全国农村社区试点实验市,2009年又被确定为农村社区全覆盖试点市,农村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治安调解服务站、公益事业服务站、环境卫生服务站、妇女与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协会等“一委一中心五站”,并挂牌全面运行。

(三)进一步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制定了全市2008-2010双拥创建工作三年计划,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打造军地构建和谐社会新平台。进一步健全老红军、烈士家属、牺牲及病故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复退军人得到妥善安置,2010年可发放优抚金90多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争取资金250万元,兴建1所100张以上床位,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综合福利院。2010年投入使用。
2、推动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全市城市、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年发放90岁以上高龄津贴15万元左右。
3、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严格按规定确定供养对象,每年初对全市农村五保户重新进行调查排摸,重新审核确定,2009年确定农村五保户577户624人,其中,集中供养33人,集中供养标准为月人均250元,分散供养月人均150元。全年发放116万元。

(五)进一步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民政社会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积极开展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依法管理,逐步形成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的民间组织发展格局,登记合格率达90%以上。加强了对流浪乞讨对象实行属地化救助管理。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城镇街、路、巷、居民区门牌号的设置工作和市政府驻地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登记合格率达100%,领证规范率达100%。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绿色殡葬,生态墓地建设,每年清明节期间对重点墓区进行督促检查,推进了文明祭祀活动。

(六)民政为民科学规范化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按照市市委要求,结合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活动、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及时学习研究,认真安排部署,使活动得以深入开展。在救济救灾、危房改造、老龄等工作中,坚持由分管领导带队,业务干部全部参加,严格“一线工作法”,使各项工作切合实际,符合民心。在婚姻、信访等窗口工作中,我们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使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也得到全面加强。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包括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信访接待、基层工作、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完善补充,保证了服务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从未出现违反党的原则和财经纪律的问题和现象。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0多人(次),立案处理7人(次),现场答复解决51人(次),其余均及时予以妥善解决,群众满意率9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一)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民政工作也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为民服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城乡救助体系初步建立,还不能达到动态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农村低保还不能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市财力投入不足,资金短缺,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是民政办公经费不足,不适应目前民政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实际。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克服。

(二)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

要正确分析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就必须认真解读党的十七大以来历次会议提出的各项指导精神。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将保障民生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社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而给以保障民生和社会建设为着力点的民政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科学发展观新观念的提出,为我国率先走出一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相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全面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指明了一条新途径。民政工作承担着保障民生和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能,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把握发展的内在要求,明确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始终扭住民政工作发展的关键环节,创新发展民政工作的思路举措等等,所有这些全部都涵盖了民政工作。省市提出的关乎民生的一涵盖了民政工作。省市提出的关乎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大主题”、“五大战略”等都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换句话说,就是民政工作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建设的许多方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三、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实现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维护民利、保障民主、落实民权为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推进民政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民政工作的务实、开放、透明和社会化,着力打造强势民政,推动全市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和全面发展。
基本思路:基本任务从维护社会稳定为主向促进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方向转变;工作重心从侧重单项推动向完善民政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发展机制转变;管理方式从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的方向转变;工作手段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现代信息手段的方向转变。

四、十二五规划发展原则

民政工作社会化。积极动员、鼓励、扶持、吸引社会力量,融纳社会资金,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工作法制化。加强民政法规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民政工作在法制轨道内规范、高效、有序运行。
民政工作人性化。立足“以人为本”,确立民政发展理念,确保民政价值取向、管理服务行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
民政工作现代化。以“数字化民政”建设为手段,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民政管理科学化,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五、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到十二五末,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保障面占应保障数的100%,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2、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十二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助学、住房、取暖和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

3、完善救灾救济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市、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1、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市、镇、社区管理关系,明确社区组织职能职责,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规定,建立社区事业投入发展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到十二五末,使城乡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使社区服务走上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发展道路。社区具有实践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服务特长的专业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得到普遍加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使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设和谐皋兰打下良好基层和谐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未来五年,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市村民自治模范乡镇达到乡镇总数的90%,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总数的80%。

(三)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1、稳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未来五年,市和3个乡镇连续达到双拥模范市(乡镇)标准,力争得到国家或省市命名,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城乡中等以上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面解决。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保障体系,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投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十二五期间,每年都按照一定比例,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建成复员退伍士兵管理服务中心,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四)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到2010年,兴建一所100张以上床位,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未来五年,力争兴办3所50张床位以上的民办福利机构,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设置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以上的要求,基本形成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

2、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在城市依托社区,不断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宣传,强化居家养老意识和责任,大力兴办居家养老院,妥善解决空巢老人难以自理等难题,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在强化家庭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加大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寄养社会老人业务,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独身老人的供养服务。2015年前新建、改建、扩建敬老院6所,每所设置床位均达到30张以上。到十二五末,社区、7个乡镇全部建成“星光老年之家”,全市城市、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城镇“三无”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全额救助,农村特困老年人救助标准达到500元/年。继续实施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

3、积极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力度。进一步理顺彩票发行体制,不断加强发行网点建设和队伍建设,拓展发行空间,积极探索新的发行方式,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电脑彩票销售每年保持增长15%。

(五)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1、加快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民间组织。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市,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促进民间组织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综合治理机制,城市民间组织数量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诚信自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2、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新途径,大力推进农村村委会合并和城中村改居、村居整合等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全面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到期末,全市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

3、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婚姻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婚姻登记率达到95%以上,婚登合格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建设占地面积300亩左右的公墓区2家。加强收养登记工作,建立国家供养、个人收养、家庭寄养等多样化机制,实现收养登记要件、材料出证、信息资料收集储存微机化管理,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新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六)重大项目

1、城乡低保及特困救助项目。(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十一五末全市低保工作情况,十二五末全市低保人数5000人左右,年需保障金1000万元,合计5000万元。(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未来五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预计在8000—12000人之间(含移民),按照每人每年800元的平均补差计,年需资金约900万元左右,合计4500万元。(3)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未来五年,全市城市基本医疗救助按年救助5000人左右计,人均150元,大病医疗救助按年救助300人左右计,人均8000元,年需总资金约240万元,五年合计1200万元。(4)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资金。按照《甘肃省农村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财政按当年农业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列支,十二五末全市农业人口预计在16万人左右,年需资金16万元,合计80万元。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年均1000人,人均8000元,年需800万元。五年合计4000万元。

2、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年争取省市资金30万元以上,逐年扩建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用房50平方米以上。

3、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1)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规模50万元;(2)社区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规模30万元;(3)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服务、婚姻登记、民间组织、殡葬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投资规模30万元;(4)民政局办公系统投资规模15万元。以上项目所需资金通过争取省市专项资金、财政列支和自筹等方式解决,十二五期内分步建成。

4、民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救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兰州市救助站皋兰市救助分站建设项目,争取省市市投资500万元,2012年全面建成。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民政企事业单位的改革,通过政策支持和改制,建立现代化制度,使福利企事业工作全面走向市场;通过转换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殡葬服务等单位经营机制,逐步向市场化转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对福利院实施社会化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民政企事业单位自身活力,促进民政企事业单位自我发展和提高。

(四)建立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建设以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延伸至民政OA管理系统,基本涵盖民政大部分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构筑面向新世纪的全市民政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市的民政电子政务系统,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五)建立一体化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乡(镇)加强民政办公室工作,配齐、配强乡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不断强化对各级党委各类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区、乡(镇)民政办为基础的市乡(镇)一体化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市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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