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行者

行者学院 转型私董会 科技行者专题报道 网红大战科技行者

知识库

知识库 安全导航

至顶网CIO与应用频道“杀手级”的3G应用

“杀手级”的3G应用

  • 扫一扫
    分享文章到微信

  • 扫一扫
    关注官方公众号
    至顶头条

作者:朱星 2008年10月20日

关键字:

  • 评论
  • 分享微博
  • 分享邮件

移动通讯技术的广泛应用改变了我们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移动通讯服务的开展,也为运营商带来了较好的收益。由于竞争的加剧,运营商的ARPU(Average Revenue Per User)值在逐年下降。为了有效的减少用户转网和提升ARPU值,移动运营商目前采用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开发新的增值业务。

电视(有线/广播/卫星)被认为是目前运营最为成功,利润丰厚的商业服务之一。由于技术的进步,使得在移动设备上接收电视信号成为可能。这就自然诞生了“移动电视”(Mobile Television)这一新概念。移动电视将移动的便捷性和电视的大众性结合起来,催生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服务,具有良好的潜在商业效益。


广电和电信需在竞争中合作

移动电视的出现,催生了一条全新的产业链。尽管目前各方对该产业链都很看好,但是由于该业务跨越了两大传统行业:广电系统和电信系统。目前世界各国,除日本外,对于移动电视的监管政策还都没有出台。特别是在我们国家,广电和电信两大系统可谓是壁垒森严。手机电视业务的开展,势必形成两大行业的竞合关系。

对于广电运营上而言,移动电视业务无疑为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收入来源。由于人们的使用习惯的影响,绝大多数用户都认为手机电视是一种特殊的电视,而不是通讯增值业务。这样,在用户的接受度上,广电运营商运营移动电视无疑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由于具有多年的电视节目制作、集成和分发经验,广电运营商基本上掌握了全部移动电视的内容资源。从技术角度上说,目前基于广播的内容传送技术占据了较大优势,广电运营上在广播网络的建设和运营方面也具有丰富的经验。上述因素都决定了广电运营商目前在产业链中的绝对强势地位,甚至是主导地位。广电运营商在移动电视方面的主导地位,在日本体现的尤其明显:日本的移动电视业务的开展和相关标准的制定,基本都是在广电运营商的推动下完成的。

尽管广电运营商在移动电视业务上具有很多优势,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传统广电运营商在运营移动电视业务上也面临着3大挑战:

内容个性化定制的问题: 观看传统电视往往是多人参与的社会行为。但移动电视不同,他使观看电视成为了一种个人行为。如何有效的根据用户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这是传统的广电运营上面临的一大难题。

营帐系统的建设问题:传统的电视业务的收费比较简单,一般都是采用按月收取固定费用的方式。移动电视个性化服务的出现,必然导致节目内容根据用户特点进行组合从而形成不同的产品,不同产品采用不同的定价。应当注意到,数字电视按观看内容收费是各国都倡导的收费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设强大的综合营帐系统,以有效管理各类节目、内容以及在此基础各种产品。这对于在这方面经验比较欠缺的广电运营商而言,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用户交互的问题:作为数字电视的一种,移动电视应当具备用户交互的能力。这里的用户交互,更重要的是指用户能够参与电视节目的制作,比如利用手机摄像头,使得用户置身虚拟的节目现场。以广播技术为基础的广播网络,只是提供了数据的下传通道,而不具备数据上传通道。如果采用在现有的广播网络中构建上传通道的方法,将面临许多问题,单凭广电运营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是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的。

上述3问题若想在短时间内及时解决,必须依靠第3方,依靠合作伙伴。目前看来,具有移动业务运营牌照的电信运营商是比较合适的合作伙伴。

而移动电视对于电信运营商,特别是具有移动业务运营牌照的电信运营商,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具有电视节目接收功能的手机,即电视手机被认为是移动电视最重要的载体。手机电视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增值业务。有数据表明该业务可以有效的提升ARPU值,成为电信运营商的一个新的重要的收入来源。

电信运营商通过利用带有电视节目接收功能的手机,可以比较方便的引导用户使用该业务。根据用户调查发现,单纯的小屏幕的移动电视并不对用户构成比较大的吸引力,而集成了电视功能的手机,却很容易被用户接受。这样看来,在移动电视的市场推广上,电信运营商是广电运营商一个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

但是,电信和广电在移动电视业务上也存在明显的竞争性。他首先体现在对客户资源的掌握上。对于服务行业,谁真正掌握了完整的客户资源,谁才能最终成为行业的主导者,从而获得较多的收益。如果将手机电视的客户资源拱手交给电信,将有可能导致电信成为行业的主导。这是广电不愿意看到的。其次,手机电视和类似数据业务间也存在着竞争关系。


探究多种商业模式

由于可选用的技术标准的多样性和政府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移动电视业务运营的商业模式存在很多可能性。

其实,关于移动电视业务的运营,国外也处于起步阶段,对于什么是成功的运营模式,并不清楚。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国外的运营模式可能也无法在中国实现。毕竟移动电视业务的运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相关政策的建立,同时,运营商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一定的创新空间。

以下我们探讨了几种商业运营模式,他们最大的区别在于谁能真正掌握客户资源。因为只有真正掌握了客户资源,才能成为产业链真正的主导者。

广电运营商单独运营:在该模式中,移动电视业务完全由广电运营商提供。用户直接向广电完成业务订购。广电向用户收取费用的方式可以是包月制,即每月用户缴纳固定的费用;也可以根据节目内容或者是按频道收费;也可以让用户免费观看电视节目。除了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广电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广告商为做电视广告而支付的费用。广电运营商收取上述费用后,按一定比例支付给电视节目内容提供商。

在我国移动电视业务运营初期,最有可能采用广电运营商单独运营的模式。从长远看,特别是CA卡技术的应用,广电运营商完全可以单独运营移动电视业务。但是,要实现所谓个性化服务和增加用户的互动性,广电运营商也面临着前文提到的诸多挑战。

电信运营商单独运营:由于手机有可能成为移动电视最好的载体,再加上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和客户服务手段,电信运营商也可以单独运营移动电视业务。根据采用的技术手段的不同,电信运营商单独运营的模式又可以分为完全独立运营和租用广播网络这两种模式。

在我们国家,电信运营商能否单独运营移动电视业务,关键取决于相关政策的制定。政策制定会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同时,相关技术标准的成熟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目前看来电信运营商单独运营移动电视业务的可能性不大。

广电运营商和电信运营商合作运营:既然广电运营商要想运营好移动电视业务存在着一定的难度,而电信运营商目前不太可能独立运营移动电视业务,那么两个合作运营该业务就成为了一个可能性最大的选择。根据谁直接掌握客户资源,合作运营模式又可细分为广电运营商主导和电信运营商主导两种模式。

独立运营商运营:由于移动电视节目的内容与传统的电视节目的内容有比较大的差异,同时除了电视节目,移动电视接收终端还可以接收多种媒体信息,比如终端也可以接收网页、Flash动画等。应该说,数字广播技术使得移动接收终端成为了一种新的媒体载体。如同移动运营商从固话运营商分离出来,将来有可能出现独立的移动电视运营商来运营移动电视业务。

独立的移动电视运营商将直接掌握最终用户,从用户那里收取相关业务使用费,同时也可以利用电信运营商实现代计/ 收费。除了从用户处收取费用,移动电视运营商还直接从相关的广告商处收取广告费用。移动电视运营商将收入按一定的比例和移动媒体提供方分成。在节目提供上,移动电视运营商也是利用自己的网络实现广播数据的下传,同时利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实现交互数据的上传。
从创新角度说,独立运营商运营移动电视业务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这种方式是否可行,在我们国家关键还是取决于相关政策,同时也取决于移动电视运营商对产业链的整合能力以及市场的反应。

展望“杀手级”的3G应用

移动电视业务是目前各国政府、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以及设备厂商都广泛看好的新无线应用。由于将两个具有良好营利能力的业务(电视和移动无线通讯)结合起来,使得有人认为移动电视业务有可能成为一个所谓的“杀手级”的3G应用。

由于国家管制政策的不确定性、标准选择的不确定性以及移动电视业务本身的跨行业性,导致该业务运营的商业模式有很多可能性。本文也探讨了一些可能的运营模式。应该说,在运营的模式上,电信运营商还是有一定的创新空间的。
尽管各方数据都显示移动电视业务会有良好的前景,但是我们也应当对市场的反应有足够的预期。一项新业务的推出,引发用户“雪崩式”增长的情况毕竟是少数,而且目前的用户对于技术革新越来越缺乏热情。

    • 评论
    • 分享微博
    • 分享邮件
    邮件订阅

    如果您非常迫切的想了解IT领域最新产品与技术信息,那么订阅至顶网技术邮件将是您的最佳途径之一。

    重磅专题
    往期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