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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美国微软公司诉东莞网吧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双方于23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见证下签订了“合作协议”,被告东莞市动感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购买原告微软公司700套正版Microsoft 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并一次性赔偿原告人民币10万元。
2009年底,微软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东莞市动感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未经微软授权许可,擅自复制、安装、使用微软视窗操作系统系列软件、微软视窗服务器系统系列软件等,严重侵犯了微软公司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为此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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