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 IT规划主管 张亮
在确定供应商前应该在合同上先明确主要需求和效果框架。如果供应商答应了,却没有实现,或者提供的产品不适合,那就是供应商的问题。这样就需要和供应商去协调,本来就是合作伙伴关系,微调一下,甲方一般有能力协调好。这也要求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选择关系亲近的以及口碑不错的供应商。
而乙方的项目实施经理在这其中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除了经验,还有人品问题,以及沟通协调的能力。
CIO观点
软件要名副其实 企业需加强管理
本文作者系致远协创COO 黄骁俭
软件维权问题要一分为二的看,一方面有些厂商会夸大产品的功能,二、企业选型时贪大求全,技术出身的CIO过度看重技术而忽略了企业员工的操作能力和实际需求,导致选择了不适合企业自身的协同软件,这也是造成用户埋怨的一个原因。
针对这些维权问题首先厂商应该提高服务意识,主动帮助客户解决问题,这也是致远软件一直在强调的服务品质,当然,客户在提出产品问题的时候,也需要确认这个问题是否是自身使用的问题,是否是由于自身需求不明确、应用方法不当、推广力度不够造成的软件应用情况不好。其实,管理软件不同于大众消费品,不能从质量的好坏来判断,而是看它是否适用于企业,是否能去组织管理起到推动作用,是否能让企业的管理思想落地,这一点单从软件功能上无法判断,必须让企业来检验,靠企业高层领导及信息化部门来推动。
张亮
马克西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信息中心经理
前期细化责任 后期协调是关键
阳光新业地产 IT规划主管 张亮
在确定供应商前应该在合同上先明确主要需求和效果框架。如果供应商答应了,却没有实现,或者提供的产品不适合,那就是供应商的问题。这样就需要和供应商去协调,本来就是合作伙伴关系,微调一下,甲方一般有能力协调好。这也要求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选择关系亲近的以及口碑不错的供应商。
而乙方的项目实施经理在这其中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除了经验,还有人品问题,以及沟通协调的能力。
马长骥
大连华天软件有限公司
倚靠“外力” 明细责任
本文作者系华天动力 马长骥
信息化维权,应该说它是一个挺新的课题,我觉得确实很多信息化项目产生了一些矛盾,或者纠纷,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很多信息化的项目内容确实模糊,很难界定这个实施的内容,更加难以判断双方的责任,双方合同的签订很多时候确实不太好量化,结果造成后来大家互相指责。是甲方,乙方,甚至第三方可能都会互相指责。
我觉得一开始尽量在前期的沟通和签约的时候,将很多细节,包括商务的细节,技术的细节,还有实施的细节,以及标准,目标,尽量细化,这样更准确化一些,明确一下各自双方的责任权利。
另外,还有一方面可以尝试,因为现在有的大项目引入了第三方的信息化项目监理,当然是一些很大的项目,因为监理公司主要从事信息化项目的监理,他们会有一些项目管理的经验,可能会帮助这个项目顺利实施。但是这种方式现在在国内也是刚刚起步,应用的很少,因为第三方项目监理公司本身在国内的工程也非常少,并且他们自身的专业化程度和能力都不是很强,仍需要提高。
吴春晖
美邦装潢有限公司IT部经理
互相体谅 避免严重信息化失败
本文作者系美邦装潢有限公司IT部经理 吴春晖
甲乙双方是怎样的关系?“只有买错没有卖错”这样的问题在目前的企业信息化过程中碰到该如何解决?出现这句话,基本都是企业自身规划问题。
目前基本都是摒弃第一套后,重新选型,就目前情况来看,采购前,公司是强势,采购后,信息化公司占优势。这属于严重信息化失败。
甲乙互相合作关系,一个是需求提供者,一个是技术提供者。甲乙双方还是要互相体谅,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做好规划,而厂商也应该给企业一些建议以帮助信息化项目能顺利完成。